
因酒后肇事逃逸被判实刑的歌手金浩中(34岁)在上诉审第一次开庭时,粉丝们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抗议,场面一度混乱。
12日上午10时30分,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5-3部(法官金志善·苏炳镇·金勇中)对金浩中因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第危险驾驶致伤、逃逸致伤、道路交通法事故后未处理等罪名的上诉审第一次开庭。金浩中所属公司的代表、总部负责人和经理因教唆逃避罪、证据毁灭等罪名也一同受审。
当天法庭外,和之前的开庭一样,数十名粉丝排起了长队。由于金浩中在去年11月一审中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因此上诉审第一次开庭引起了更多关注。
然而,秩序却引发了质疑。在法庭上,除了家属和记者外,仅有17人可以进入的情况下,先排队的粉丝似乎在让与其有交情的粉丝插队,部分人对此表示不满。
还发生了骚动。法庭方面提前向记者发放了旁听券,粉丝们对持有旁听券进入法庭的YouTuber表示抗议,称其为“假冒记者”。法庭工作人员对要求身份查询的粉丝们坚决表示:“没有必要解释这种情况。”

金浩中因在去年5月9日下午11时44分在首尔江南区狎鸥亭路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并逃逸而被起诉。事件发生后,经理张某代为自首,所属公司总部负责人吞下了车辆行车记录仪的内存条,组织犯罪隐瞒的疑虑也随之浮出水面。
事故发生17小时后到警察局报到的金浩中,为了逃避酒后驾驶的处罚,故意多喝酒,采用所谓的“酒驾”手法来逃避酒后驾驶的指控。检方表示金浩中在酒后驾驶时处于无法正常驾驶的状态,但由于无法明确确定事故时的血液酒精浓度,因此未能以酒后驾驶的罪名起诉。
一审法庭在去年11月13日的宣判中,判处金浩中2年6个月监禁。
当时法庭表示:“(金浩中在酒后驾驶事故后)逃往旅馆,在入住前购买啤酒等,整体态度令人怀疑他作为成年人是否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丝毫的罪恶感”,但考虑到他最终承认了犯罪并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因此决定了量刑。
一审宣判后,金浩中立即提出上诉,检方也提交了上诉状。检方在去年9月进行的结案审理中对金浩中请求判处3年6个月监禁。金浩中在上诉审前于7日和10日两次提交了共60份悔过书。
[李多谦 星辰今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