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演员黄正音放弃了上诉。
4日,法律界消息称,黄正音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公款)被起诉,去年25日一审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黄正音及负责该案件的检方均未向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上诉状。
刑事案件如对判决不服,需在判决之日起7日内提出上诉。
黄正音于2022年被指控挪用“训民正音娱乐”公司的资金42亿韩元。
训民正音娱乐是黄正音100%持股的家族法人企划公司,旗下仅有黄正音一名艺人。
黄正音挪用的42亿韩元中,部分投资于虚拟货币,其余用于支付财产税和地方税的信用卡账单等。
黄正音方面在审判过程中承认了所有指控,并表示已于5月30日和6月5日两次全额偿还从训民正音娱乐以预付款形式提取的金额。
一审法庭表示:“被告人用于投机投资和购买高价个人用品的损失金额较大,罪责不轻”,但同时指出“受害公司是被告人的单人公司,即使发生损失也仅限于被告人,且被告人已全额偿还挪用金额,且为初犯”等因素考虑了量刑理由。
[李多兼 星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