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独自生活》的30多岁女性A因对同节目出演的40多岁男性B的名誉毁损罪被判罚款。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法庭(法官许正仁)于9日对因违反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律(名誉毁损)被起诉的A判处200万韩元罚款。
A因在2023年11月16日至次年5月期间,将与B的KakaoTalk聊天记录及B与第三方的KakaoTalk聊天记录发布在社交网络服务(SNS)上并进行辱骂而被提起诉讼。
A对“B在与我交往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内容表示:“这是出于希望没有女性受到性伤害的心情而陈述事实,属于公共利益。”
但法庭认为:“将关于受害者的道德上可被谴责的结论,直接以实名发布并传播受害者的私人KakaoTalk信息,远远超出了常识的范围。”并且“考虑到名誉毁损的程度和媒体的传播力,不能视为公共利益。”
[李多贤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