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对前代表闵希珍提起的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及卖出期权诉讼的辩论日将举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首席法官南仁洙)将于12日下午进行闵希珍前代表等3人对HYBE提起的卖出期权行使相关股票买卖款请求诉讼的首次辩论日。
双方在4月举行的第二次辩论日上达成一致,将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与卖出期权诉讼并行审理。
此前,HYBE在去年发布的半年度报告中表示:“HYBE与ADOR签订了关于非控制性股份20%部分的卖出期权的股东间协议。然而,合并公司在报告期末(7月)后对部分股东解除股东间合同。”
这里提到的部分股东是闵前代表,HYBE因此向法院提起了关于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的诉讼。
对此,闵前代表的法律代理人通过声明表示:“股东间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协议或对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解除。”并反驳道:“合同必须遵守,任何合同的单方面解除声明并不意味着解除。”
同时表示:“闵希珍没有违反股东间合同的事实,这一点也通过法院的临时禁令决定得到了确认。”并强调:“因此HYBE没有股东间合同解除权,HYBE的股东间合同解除通知没有任何效力。”
此外,闵希珍在去年11月向HYBE通知了卖出期权的行使。该卖出期权是闵希珍与HYBE签订的股东间合同的核心要素。根据该合同,闵希珍在行使卖出期权时,可以从HYBE获得相当于ADOR前两年平均营业利润乘以13倍的金额的75%作为其持有的ADOR股份的金额。
闵希珍通知HYBE的卖出期权计算标准为2022-2023年。据悉,当时闵希珍担任代表的ADOR在2022年记录了营业损失400亿韩元,2023年记录了营业利润335亿韩元。2022年的亏损结果被认为是因为NewJeans在当年7月出道。
根据去年4月公开的ADOR审计报告,闵希珍持有总计57万3160股,占ADOR总股份的18%。根据此计算,闵希珍可以获得约260亿韩元。
除了闵希珍外,前ADOR副代表申某和前董事金某也向HYBE通知了卖出期权的行使。
自去年4月以来,闵希珍与HYBE之间持续存在尖锐的立场对立,并展开了法律争斗。当时HYBE以闵希珍为首的ADOR管理层因涉嫌夺取经营权、背信等理由启动了审计。闵希珍反驳称,HYBE旗下标签所属团体的NewJeans概念抄袭是冲突的核心。
最终,HYBE于去年8月27日将闵希珍解除代表职务。
[池承勋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