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合New Jeans与所属公司Adore的独家合同有效确认诉讼第二次辩论日将进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41部(首席法官郑会日)于4日上午举行Adore针对New Jeans成员提起的独家合同有效确认诉讼第二次辩论日。
在3月举行的第一次辩论日上,双方围绕“没有闵希珍的Adore”的制作可能性展开了争论。
Adore方面主张New Jeans在没有前代表闵希珍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演艺活动,但辩称由于是行业第一的HYBE子公司,完全有能力寻找其他制作人。
对此,New Jeans方面表示:“在闵前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关于替代准备的沟通并未进行”,主张“信任关系破裂”,并强调“希望法庭判断现在的Adore因管理层更换而变成完全不同的法人,是否应该继续合作”。

New Jeans与Adore自去年11月以来一直在进行独家合同争议。当时,New Jeans召开紧急记者会,通知Adore解除独家合同,并表示将以新活动名NJZ进行独立活动。
于是,Adore表示:“单方面声称信任破裂并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并于去年12月3日向法院提起了针对New Jeans的独家合同有效确认诉讼。随后在1月6日申请了关于维持企划公司地位及签订广告合同等的禁止临时禁令。
法院于3月21日接受了Adore提出的关于维持企划公司地位及签订广告合同等的禁止临时禁令申请,裁定New Jeans不得进行独立活动。
尽管如此,成员们仍以NJZ的名义在香港演唱会舞台上亮相,Adore则通过间接强制申请进行了反击。
间接强制是指如果不执行法院决定,则根据延迟的时间命令支付一定金额。这是一种心理上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民事执行方法。
法院于5月29日接受了间接强制申请,裁定New Jeans在独家合同一审判决作出之前,不得在没有Adore的事先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演艺活动。如果违反该义务进行独立活动,则每位成员需向Adore支付每次违反行为1亿韩元的决定。
[李多谦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