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恶棍’脱粉收容所运营者A某,二审日期变更 10月16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审理

‘网络恶棍’YouTube频道‘脱粉收容所’运营者A某的二审公判日期已被推迟。
4日,每日经济Star Today确认,仁川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假)接受了A某提交的公判日期变更申请,将原定于9月25日的公判日期推迟至10月16日。
A某因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其运营的YouTube频道‘脱粉收容所’上发布诽谤团体IVE的张元英、防弹少年团的V、郑国、歌手姜丹尼尔等名人的视频,涉嫌损害受害者名誉而被起诉。
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显示,A某通过发布的视频共获利约2亿5千万韩元。
法院在今年1月的一审判决中对A某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处约2亿韩元的追缴金,但检察机关和A某方面均不服,已上诉至二审。
与刑事审判无关,A某还持续面临损害赔偿诉讼。
姜丹尼尔、张元英及其所属公司Starship娱乐、防弹少年团的V和郑国及其所属公司Big Hit音乐等已提起诉讼,A某接连败诉,接受赔偿判决或不服上诉,诉讼不断。
[金美智 Star Today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