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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宇恩淑亲姐姐强制猥亵’柳永在上诉审中被判刑2年6个月

KIM Soyoun
输入 : 
2025-07-23 15:23:40
修改 : 
2025-07-23 15:58:32
宣宇恩淑 柳永在。照片|Star Today DB
宣宇恩淑 柳永在。照片|Star Today DB

因强制猥亵宣宇恩淑的亲姐姐而被起诉的广播人柳永在的上诉被驳回,原判刑2年6个月得以维持。

23日,水原高等法院第2-3刑事部就违反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特别法(因亲属关系的强制猥亵)而被拘留的柳永在举行了上诉审判决日。法庭驳回了柳永在和检方的上诉。

法庭表示:“被告的刑罚并不显得过重或过轻,因此难以认为不当”,并说明了维持原判的理由。

柳永在因涉嫌在2023年3月至10月期间五次强制猥亵当时的妻子宣宇恩淑的亲姐姐A女士而被提起公诉。

今年1月,初审法庭对柳永在判处2年6个月监禁,并因“有逃跑的可能”而决定法庭拘留。此外,还要求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并限制其在儿童和残疾人相关机构的就业5年。检方和柳永在方面均对初审结果不服,因量刑不当而提起上诉。

在4月进行的第一次上诉审判中,柳永在方面表示:“承认所有问题并自白,但因量刑不当而提起上诉”,并称“柳永在的家人以及支持他的人提交了请愿书。为了不辜负与他们的联系,我不会再犯。”呼吁宽恕。

柳永在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对自己所持有的亲密感和性标准的认知不足,犯了错。对因我而受到伤害的受害者,我真心道歉,并向正在痛苦中的受害者深深鞠躬致歉。”

检方在上诉审判决公判中请求法庭对柳永在判处与初审相同的5年监禁。

[金素妍 Star Today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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