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习惯性吸毒被起诉的演员刘亚仁,因被判处监禁缓刑而免于监禁生活。
3日上午,最高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马永珠)召开了对刘亚仁因违反麻醉药品管理法(精神药物)、吸食大麻及教唆等罪名的上诉判决,表示“驳回检方的所有上诉”,确认了1年监禁和2年缓刑的判决。
刘亚仁因在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借助美容手术的麻醉,习惯性地在首尔地区的医院中进行了181次医疗用丙泊酚等药物的注射而被起诉。
此外,他还因在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以他人名义非法处方购买了1100多剂两种安眠药,以及在去年1月与崔某等人在美国吸食大麻并教唆他人吸食而被起诉。

一审于去年9月对刘亚仁判处1年监禁和200万韩元罚款,并依法拘留。法庭认定刘亚仁吸食大麻、习惯性注射医疗用麻醉药物、以他人名义习惯性购买等罪名成立,但对教唆吸食大麻和证据伪造的罪名则判定无罪。刘亚仁和检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与一审的有罪无罪判断相同,但在今年2月减轻为1年监禁、2年缓刑和200万韩元罚款。由于“刑罚过重”的刘亚仁方面的意见被采纳,他在首尔拘留所被关押5个月后获释。
二审法庭表示:“毒品犯罪不易被发现,对社会整体的危害很大”,并指出“考虑到他习惯性注射毒品的181次等情况,需要相应的严厉处罚,利用法律漏洞对严格管理的药物进行犯罪的性质不佳。”
同时表示:“刘亚仁有睡眠障碍和抑郁症,因无法正常入睡而实施犯罪,显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依赖性,并承诺不再犯罪,经过5个月的监禁有足够的反省时间,且没有因同类犯罪受到过处罚等多种条件综合考虑,认为原审的刑罚过重不当。”
[池承勋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