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要求因涉嫌挪用广播人朴秀洪的出演费等而被起诉的亲兄弟夫妇详细说明财产形成过程。
13日,首尔高等法院第7刑事部(那)对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而被起诉的朴秀洪亲兄弟朴某和嫂子李某的上诉审理进行了第六次公判。当天的审判中,朴某夫妇及其律师团队、朴秀洪的律师均出席。
法庭对朴某夫妇表示:“获得了4个房地产,偿还了原有房地产的抵押权债务,还购买了多份保险。这些金融资产似乎也有所增加,希望能具体整理一下双方的财产现状差异。”
此外,“收入来源几乎都是朴秀洪的演艺活动收入,但基于这一收益,双方的财产形成程度为何存在差异,也请告知。”
朴秀洪的亲兄弟夫妇自2011年至2021年期间,负责弟弟的管理,涉嫌挪用娱乐公司Rael和Media分公司的公司资金以及朴秀洪的个人资金等数十亿韩元。检方对此对朴秀洪的亲兄弟请求判处7年监禁,对嫂子请求判处3年监禁,但法庭仅承认了朴秀洪亲兄弟的罪名。因此双方均提出了上诉。
下一次第7次公判定于8月20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