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Jeans的成员们没有对临时禁令申请提出再上诉,禁止独立活动的法院判决已被确认。
根据25日的法律界消息,New Jeans的成员们在24日之前没有对作出“禁止维持企划公司地位及签订广告合同”等临时禁令决定的上诉法院提出再上诉。
对法院的临时禁令决定的再上诉必须在一周内进行。由于New Jeans的成员们没有提出再上诉,该临时禁令决定已最终确认。

早前在17日,首尔高等法院第25-2民事部驳回了New Jeans的临时禁令上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3月全盘采纳了Adore对New Jeans五人提出的维持企划公司地位及禁止签订广告合同的临时禁令申请。
New Jeans的成员们提出了临时禁令异议申请,但在4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50部(首席法官金相勋)表示:“考虑到债务人通过异议申请反复强调的主张和证明材料,审查记录后认为本案的临时禁令决定是正当的”,维持了之前的禁止独立活动的临时禁令决定。
此外,针对New Jeans以新团队名义进行海外演出而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命令对其实施“间接强制”(强制履行)。如违反该义务,每次违反行为需向债权人支付10亿韩元。
随后,Adore方面在6月18日的官方声明中表示:“再次明确确认New Jeans是我们的所属公司,法院的上诉决定让我们感到欣慰,希望成员们能再次回到New Jeans的原位进行活动。”
虽然临时禁令决定已被确认,但Adore与New Jeans的专属合同争议仍在进行中。New Jeans声称因Adore在去年11月违反专属合同而解除合同,并开始独立活动,而Adore则在去年12月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律上明确确认与New Jeans的专属合同有效存续。
New Jeans在本案诉讼中主张专属合同本身无效,而Adore则主张合同有效性。专属合同有效确认诉讼的第三次辩论日期定于7月24日。
[金璧娜 MK体育记者]